一、总体情况
2019年,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依托,大力推进自然资源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积极助力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
1. 强化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新机构“三定”规定于5月底获批,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依申请公开由政策法规处负责。在职能处室整合到位后,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组织保障。机构改革到位后,结合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下发了《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按照“连续、稳定、转换、创新”的要求,围绕新时期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核心职责,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对各业务处室承办内容进行了责任分工,并明确各自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实行专人负责。利用局务会集中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集体研究新条例,并对照新要求深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改进提升的工作思路和举措。严格督查考核,对各处室承办工作进行量化分解,定期检查工作目标完成,对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网站内容保障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系统全年绩效考核目标任务,明确对各市(区)局(分局)的考核任务,并加大权重值,确保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强化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征收土地信息以及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信息等方面的公开工作,推动实现自然资源领域公开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一是及时发布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我局于每年初启动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在3月底前发布在“江苏土地市场网”(www.landjs.com)。结合全市房地产市场存量住宅去化周期实际,科学编制并发布《泰州市区(不含姜堰区)2019年度住宅类房地产用地出让计划》,对市区住宅类用地按照不超过1500亩实行计划规模管控,以保持计划和需求相统一。二是做好批准服务与批准结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建设用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信息公开,2019年共发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信息16条,审批结果7条。通过江苏土地市场网和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地结果,便于社会公众第一时间了解土地出让信息。2019年全市共发布土地出让公告220条、供地结果601条。通过现场悬挂公示牌和网站信息公开,对规划公示信息进行公开。2019年共发布规划公示信息(包括批、批后)159条,在规划落实前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吸纳社会公众合理化建议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三是全面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加强征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补偿资金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或征地区片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补偿标准、补偿数额等。及时公开包括国务院、省和市政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履行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文件、“一书四方案”或“一书三方案”、以及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2019年我局办理的117个泰州市2019年度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项目,均按规定公示土地征收告知书。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获批后,已发布征地公告104个、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97个。四是做好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公示。对非法占地等土地违法案件处罚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做到查处办结一宗公示一宗,2019年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6条。通过处罚信息的公开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为保持土地执法监督高压态势提供了有效支撑,进一步推动了全市用地秩序的持续好转。五是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政策解读。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定位,聚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工作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2019年共组织在线访谈2次,参加12345政风行风热线4次,围绕高质量编制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方面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工作计划等。加大征地相关政策法规的主动宣传,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法规加强解读,提炼政策要点,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用的上。
3. 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通过建立受理登记台帐制、内部签发交办制、检索查询清单制、答复归档移交制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每个环节责任明确、按时办结,推动依申请公开办理标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201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65件,已办结158件。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未涉及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举报投诉。
4. 强化自然资源信息规范化管理。在机构合并的基础上,重新梳理业务流程,深入挖掘利用已有数据资源,开展材料电子化存档和流转。积极与市大数据中心对接,将资源共享平台上原国土和规划的数据目录进行整合,并将数据按要求上传到资源共享平台,同时将有关数据逐渐迁移到大数据云中心,既节省了建设资金,同时也提高了信息安全。及时与其他部门对接,深入挖掘全市信息化资源,共同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走向深入,努力推进全市“一网通办”和“只跑一趟”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进泰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纳税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税务、住建、司法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2019年10月全面上线不动产登记新平台,办理速度大幅提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最大程度便民利民。
5. 深化“互联网+自然资源”政务服务。全面梳理并在网上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加强审批、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办事材料的目录化、标准化,推行“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门户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对系统内“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优质资源,共关停微信公众号3个,政务微博号3个。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行和规范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12336”“96510”等政务服务热线日常值守,提高热线咨询答复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3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4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3 | +10 | 7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 | +8 | 8040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3 | +119 | 36 |
行政强制 | 2 | +8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 | +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7 | 2441.927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det365娱乐场所官方网_365足球平台是合法的吗_365速发国际是黑平台吗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8 | 26 | 0 | 1 | 0 | 0 | 16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9 | 0 | 0 | 1 | 0 | 0 | 6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9 | 23 | 0 | 0 | 0 | 0 | 3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4 | 3 | 0 | 0 | 0 | 0 | 5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31 | 26 | 0 | 1 | 0 | 0 | 15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7 | 0 | 0 | 0 | 0 | 0 | 7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由于是机构改革到位后新部门履行职能的第一年,相关处室及人员调整等原因,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衔接不到位、保障不及时等问题,具体表现在:
1. 高质量政务信息编报较少。针对信息报送中动态性工作信息多、深度调研信息少,一般性信息多、深层次直接服务领导决策的信息少,就事论事多、把握工作趋势和预测方向的信息少等现象,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发挥主动性,从大局出发,从大处着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善于把握和发现信息点,并提炼总结经验做法,编报高质量政务信息。
2.个别数据共享开放目录更新不及时。针对机构改革后原国土、规划、林业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在物理整合过程中个别数据未及时上传到位,我局及时进行本部门数据资源梳理和编目工作,明确开放内容、开放形式、更新频率、开放属性等内容,保证数据开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提升共享数据质量。各责任处室按照更新频率及时汇交数据,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对提供的数据质量负责,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可用性,积极响应部门间的数据资源共享申请。
3. “互联网+监管”事项填报数未达到应认领的实施清单数要求。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积极按照省、市关于“互联网+监管”的相关要求,及时对涉及我局的监管事项进行梳理,对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相关监管事项进行了认领,除我市没有的涉及海域4监管事项外,其余27项监管事项我局均进行了认领和确认。因我市没有进行相关监管事项的立法工作,故未新增相应监管事项。在监管事项认领的基础上,我局及时与相关业务处室进行了对接核实,编制实施清单23项,均明确到处室和具体责任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建成并上线全国首个地级市地质大数据共享平台,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节目以“数据共享,企业受益”为题进行了重点报道,并受到省自然资源厅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该平台包含地质信息业务管理平台、政务共享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3个子平台,实现地质环境监测信息“一张图”,地质资料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及服务集成。平台上线运行后,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区地灾区域评估等事项由企业单独评估变为区域评估,由外部申请变为内部流程,大幅缩减企业前期投入成本,审批时间缩减1个月以上。围绕“水十条”、“土十条”等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实现与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关联共享地质环境监测数据,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生态地质本底数据支撑。将社会关注度较高、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富硒土壤、矿泉水、地下空间等优质地质资源和生态地质、工程地质、地灾防治等各类地质信息,整理开发成地质服务产品,并通过平台进行发布,同时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为社会公众提供打包式、订制化服务,切实减少社会重复投入。将地质数据融入智慧城市建设,为全省首创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模式提供基础地质服务,节省财政资金近1亿元。目前共发布4644个监测点位、852个工程钻孔、1350档目录检索、23条科普信息和1:5万第四纪地质图、1:10万基岩地质图、1:5万综合工程地质图等多个地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