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高质量完成水利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近日,市水利局印发《关于加强当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文件,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职责,持续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前期工作。规范招投标行为,3月15日起市级水利平台招标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开工备案,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要求项目法人应组织施工图审查,制定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选择具有相应设计资质或咨询资质的技术审查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方案备案工作。
二是严格现场管理。加强质量管理,要求各方切实把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严把原材料进场关,项目法人应组织参建单位进行自查,重点检查钢材、商品砼等原材料质量;加强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加大对围堰、陡边坡、深基坑和高支模、水上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风险管控,做好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预案的审批、落实,开展度汛检查,做好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消防安全,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挖掘、取土作业,做好围挡和各类警示标志,按规定佩带安全帽、安全网、救生器具。加强人员管理,要求人员到岗到位,参建单位人员要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到位,细化分解各类人员到岗时间计划,强化履约考核,强化监督检查。
三是做好长效保障。认真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项目、落实到每一个工地;加强资金管理,及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按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完善履约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评价集体决策机制,实行集体讨论,客观公正开展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