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发布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七条提醒”,督促各企业加强作业管理,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分析,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作业管理,严禁随意安排无资质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上岗。
二、严格执行动火、登高、有限空间、大型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作业监护和现场检查,做好外委施工协调管理。
三、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涉炉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离泰,确有特殊情况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同时离泰。开炉时,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岗。
四、强化粉尘涉爆企业作业场所用电安全管理和粉尘产生、输送、收集等环节的安全管控,按要求清扫粉尘,每日通过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系统上报粉尘清扫情况。
五、对照“钢8条”“铝7条”“粉6条”开展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自查,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六、强化易挥发、易爆炸物料储存、使用、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全面检查危化品使用企业生产储存装置的灭火设施、高低液位报警、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等安全附件及紧急状态终止程序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七、杜绝违规动火,强化管线管道、燃气、电梯、电力设施等检测维护。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确保“生命通道”畅通。保障职工宿舍(临时)安全用电,严禁明火,严禁高功率电器,禁止将危险建筑物作为员工宿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