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泰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泰州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于近期正式出台(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由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等十部门印发的《江苏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及长江、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有关要求,统筹部署泰州市“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
《规划》坚持立足顶层设计,聚焦战略思维,深入推进泰州市水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规划》从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巩固深化水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水资源保障与利用、有效防范水生态环境风险、提升河湖水生态产品质量、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八个方面提出98项主要任务,明确了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比例,计划实施87个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