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泰州市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空间布局、做强生态支撑。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统一部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2020年起牵头开展了泰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并编制了《泰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8689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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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主要内容
一、泰州市自然保护地现状
泰州市现有自然保护地6个,均为自然公园,总面积为6354.19公顷(剔除交叉重叠区域4449.91公顷),占陆域国土总面积1.10%。其中风景名胜区1个,为泰州溱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2个,分别是姜堰溱湖省级森林公园和姜堰白米省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3个,分别是江苏姜堰溱湖国家湿地公园,江苏兴化里下河国家湿地公园和泰州春江省级湿地公园。
二、自然保护地矛盾冲突情况
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江苏姜堰溱湖国家湿地公园、姜堰溱湖省级森林公园与泰州溱湖省级风景名胜区3个自然公园之间的交叉重叠面积达680.30公顷。自然保护地内空间冲突。自然保护地涉及各类冲突空间1472.93公顷,包括耕地1000.31公顷、矿业权0.11公顷、城镇283.11公顷、村庄189.40公顷。自然能保护地建设强度偏低。现有保护地类型、数量、面积规模均不足,靖江、泰兴、海陵等市区暂无自然保护地分布。
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拟将姜堰溱湖省级森林公园整合归并至江苏溱湖国家湿地公园,不再保留;拟撤销姜堰白米省级森林公园;拟从自然保护地调出矛盾冲突空间842.27公顷,包括耕地49.51公顷、城镇246.92公顷、村庄73.11公顷,以及其他(各类矛盾冲突空间连带产生的破碎地块等)472.73公顷;拟调入生态空间1200.82公顷,其中泰兴长江天星洲省级湿地公园1085.5公顷,靖江滨江省级湿地公园115.32公顷。
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结果
整合优化后,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地6个,数量不变,均为自然公园,面积4808.47公顷,较整合优化前(剔除重叠部分)增加358.96公顷,占陆域国土总面积的0.83%。其中,国家级自然公园2个,面积1988.41公顷,占自然公园总面积的41.35%;地方级自然公园4个,面积2820.06公顷,占自然公园总面积的58.65%;全市自然保护地无核心保护区,均为一般控制区。
1.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后地方级风景名胜区1个,面积1228.75公顷,占自然公园总面积25.55%。
2.湿地公园。整合优化后湿地公园5个,面积3579.72公顷,占自然公园总面积74.45%。国家级湿地公园2个,面积1988.41公顷,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55.55%;地方级湿地公园3个,面积1591.31公顷,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44.45%。
五、整合优化前后全市自然保护地名录
1.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名录(6个)
江苏姜堰溱湖国家湿地公园
江苏兴化里下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江苏泰州溱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江苏姜堰溱湖省级森林公园
江苏姜堰白米省级森林公园
江苏泰州春江省级湿地公园
2.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名录(6个)
江苏姜堰溱湖国家级湿地公园
江苏兴化里下河国家级湿地公园
江苏泰州溱湖地方级风景名胜区
江苏泰州春江地方级湿地公园
江苏泰兴长江天星洲地方级湿地公园
江苏靖江滨江地方级湿地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