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市县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有关文件标准,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下发的《泰州市县级党委党校(行政学校)办学质量评估办法》要求,在前期认真组织各县级党校开展自评的基础上,3月13日至18日,泰州市县级党委党校(行政学校)办学质量实地评估工作组赴姜堰、泰兴、靖江、兴化等4家市(区)委党校开展实地评估。评估工作组由泰州市委党校副校长滕树军带队,三级调研员周春前、四级调研员史锋、市委组织部干教处及市委党校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省委党校机关纪委副书记王波专程督导,市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黄瑾到场指导。
此次实地评估是县级党委党校(行政学校)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环节。评估工作组严格按照评估办法,对标对表,通过听取办学工作汇报、考察校园基础设施和校外教学点、观摩课堂教学、开展问卷调查、与教职工及学员代表座谈交流、查阅支撑材料等方式,从“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党校(行政学校)设置和领导体制、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决策咨询、学员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开放办学、办学保障、创新和特色工作”等10个方面入手,对县级党校2017-2021年期间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并于会商研究后,向各家党校反馈了初步意见。
开展县级党校办学质量实地评估,既是对当前党校办学治校情况的现场检验,也是对党校事业发展的把脉会诊。实地评估结束后,评估工作组将认真汇总评估情况,提交市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最终评估结果,向各市(区)委党校、组织部通报,帮助查缺补短,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切实推动全市党校系统办学质量水平迈上新台阶,力争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办公室 金美娟) |